违宪案上诉 穆单位被拒 华小 再迎胜利

(布城20日讯)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以2比1的多数裁决,驳回欲挑战华淡小的存在,以及使用母语教学违反联邦宪法的2个非政府组织,寻求获得上诉准令的申请。

以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林添钻为首的三司,在聆听了申请人和答辩方的陈词后,以2比1的多数裁决,驳回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MAPPIM)和全国作家协会联合会(GAPENA)寻求获得上诉准令的申请。

其中,驳回此项准令申请的法官是林添钻和拿督罗扎丽雅,而拿督阿都卡林则是唯一持异议的法官。

根据“马新社”报导,林添钻宣判时指出,她和罗扎丽雅皆不认为她们需使用酌量权,以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b)条文,批准这2个组织为寻求获得上诉准令,而提出经修改的法律问题。

她补充,这2个组织寻求获得上诉准令的申请,没达到上述法令第96(a)条文的门槛,因此法院驳回这项申请。

 上述法令第96(a)阐明,上诉人必需成功证明上诉申请涉及的法律问题是全新或涉及公众利益,才能获联邦法院批准提出上诉;第96(b)条文则阐明,若上诉方寻求的上诉准令,涉及攸关联邦宪法条款的影响,那法院可为上诉人发出上诉准令。

随着法院今日作出的裁决,意味上述2个组织已无法提出上诉,但仍可向法院提出检讨裁决的申请。

上诉庭是于2023年11月23日宣判,华小和淡米尔小学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是受到联邦宪法保障的权利,且华淡小的成立与存在,并没有违反联邦宪法。

上诉庭当时是在驳回包括MAPPIM和GAPENA在内的4个非政府组织,寻求法庭宣判华淡小的存在及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违宪的上诉申请时,作出上述裁决。

其他2个组织是马来西亚穆斯林联盟(ISMA)和大马穆斯林教师联盟(i-Guru)。

不过,最终只有MAPPIM和GAPENA,针对上诉庭的裁决,向法院入禀上诉准令申请,以寻求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申请上诉准令的非政府组织:
1.莫哈末再益(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秘书)
2.再纳阿比丁(代表全国作家协会联合会)

答辩人:
1.教育部长
2.马来西亚政府
3.拿督刘华才(代表民政党)
4.阿索占慕尼亚迪(代表国大党)
5.拿督张盛闻(代表马华)
6.王超群(代表教总)
7.陈大锦(代表董总)
8.吉隆坡中华独中
9.杰纳马嘉尼山(代表大马Thamizhar协会)
10.峇布拉杰斯(代表霹雳Tamilar Thirunal协会)
11.卡尼亚颁(代表马来西亚淡米尔学校退休教师福利联合会)
12.王鸿财(代表大马华文理事会)、柏马鲁拉马亚(代表马来西亚淡米尔Neri协会)以及古马兰马力慕都(代表马来西亚淡米尔学校校友协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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